为大力开展乡村食品批发市场重点稽查行動,全方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四个最严”工作标准,严厉查处乡村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食品类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净化处理乡村食品批发市场,提高乡村食品卫生安全水准,第二执法大队依规进行乡村地域食品卫生安全重点稽查行動。
目前为止,第二执法大队对管辖区内乡村农贸市场、城乡结合农贸批发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销售市场及其食品类销售商、小餐饮店、校园内附近小型超市小店铺、食品生产生产加工小型加工厂、食品类小商贩等食品类经营主体开展大范畴监管稽查。此次稽查行動共出动稽查人员160余人次,立案侦查30余宗,审结30余宗,货值120000汪义,处罚160000汪义,收走非法所得2400汪义。在其中,生产运营伪劣食品类24宗;超出范围超限定运用食用添加剂7宗;生产运营三无食品3宗;生产运营“三无”食品类2宗。
在此次稽查活动中,第二执法大队有目的性查验,深层次发掘案源。关键对农产品市场、超市连锁店和运营营业网点等行为主体的食物中不法加上服用化学物质、超出范围超限定运用食用添加剂、运营三无食品、运营声称独特作用的一般食品类、运营没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过关肉类食品、运营“三无”食品类、运营伪劣食品类、运营“仿冒”或侵犯商标权食品类等开展监督管理。尤其是,集中化对乡村食品批发市场销售市场——海口市椰海粮油食品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7宗生产运营伪劣食品类案,从根源上抑制了乡村假冒伪劣产品食品类。
深层次贯彻执行“四个最严”规定,严格依法查处案子。对生产运营伪劣食品类的案例开展严苛惩罚。比如:海南省聚湘缘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过氧化值(以脂质计)不符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限定的黑芝麻粉惩处五万元处罚,对乡村食品批发市场企业经营者产生合理威慑。
与此同时,提升稽查合作,从制造阶段拓宽到运营阶段,从运营阶段追溯到至生产制造阶段对案例开展查处,严肃查处涉案人员食品类的主要来源和动向。进一步保证了乡村食品批发市场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