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抽检中发觉,一部分餐饮经营公司存有食品质量安全难题,违背了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昌平的有6家餐饮业,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所示:
1.王品(我国)餐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立汤路子公司(西提牛排龙德广场店)
在冷饮专间内清理蔬菜水果表皮和泡浸生牛肉,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2.争鲜(上海市)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昌平第三餐馆子公司(争鲜回转寿司龙德广场店)
未按“餐饮经营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应用初加工蓄水池,原材料初加工全过程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风险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3.北京市松阳攀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七爷茶档龙德广场店)
将原来凉拌菜间更改为蔬菜水果初加工间应用,初加工蓄水池未专池专用型,原材料蔬菜水果落地式储放,初加工间水产品池泡生牛肉,肉类食品蓄水池上曝露放置鸡脯肉及牛羊肉半成品加工,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风险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4.北京市潇湘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子公司(潇湘府)
凉拌菜间在生产过程中沒有关掉门和出餐口,专间内工作人员未开展二次换衣,凉拌菜间内开展原料初加工,消洗间路面放置食品类原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5.北京味多美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第一百二十五饼屋店(味多美)
蛋糕裱花间内工作员未依照“餐饮经营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开展二次换衣,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6.北京华联苏氏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昌平天通苑牛肉拉面店(苏氏牛肉面)
凉拌菜间在生产过程中未依照“餐饮经营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关掉门和出餐口,专间内工作人员未开展二次换衣,凉拌菜间未设定出菜口,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要求,开展依法查处并行政强制执行。
北京昌平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