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是人民群众日常日常生活用品,也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一部分。近些年,宁夏自治区市场管理厅坚持不懈以群众为核心的观念,提升政治站位,全方位贯彻落实中心和自治州有关盐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从资金分配、管理方法和监管等领域下手,为完善健全我区食用盐管控体制,健全食用盐系统化管控体系做出了充分奉献。
提升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职责,积极主动科学研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行政策,制订《自治区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工作方案》《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创建食用盐监管综合执法輔助服务绩效评估等考核制度,与中盐公司签署《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购买合同》,大力支持盐业深化改革一切顺利推动。
平稳资金分配
把食用盐公开资产做为保民生的具体内容,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期限内,每一年争得自治州财政局分配财政资金700万余元,重点用以食用盐安全管理,适用选购食用盐综合执法輔助工作人员业务和抽样检验、学习培训、紧急等工作中,强有力推动食用盐品质安全管理各项任务切实落实。
加强资产绩效考核管理
提升食用盐监管综合执法輔助服务项目工作中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管理,项目资金的拨款和应用严苛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挂勾,完成量化考核。根据监管考评,各个销售市场监督机构提升了对輔助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的管控,不断加强輔助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保证了我区食用盐品质安全管理工作中深层次合理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