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网讯 3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
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马鞍山市雨山区庄臣便利店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濉溪宝厦丽景店(淮北)销售的红富士(混),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青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咀嚼口器和刺吸口器的害虫均有效,可用于蔬菜、果树和多种农田作物杀灭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苹果中敌敌畏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苹果中敌敌畏残留超标,可能是果农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施药或施药后未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造成。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味芜湖市弋江区晓玲水产海鲜冻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