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半塔礼华小吃店(招牌:缘湘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08号院12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昌阳后白小吃店(招牌:山西刀削面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后白虎涧村槐荫大街47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鑫龙雅森保洁服务中心(招牌:永济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马坊村127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供稿单位: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