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17大类食品859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酒类产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昆区龙云烟酒商行销售的、包头市忽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峰酒(40%vol)(生产日期2012/8/9),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手撕风牛肉干店销售的、通辽市科尔沁区紫馨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科尔沁沙地红葡萄酒(10%vol)(生产日期2018/9/2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