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网4月28日讯,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食罚字〔2021〕25号)》,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被罚款69000元。
梳理发现,2019年,安徽阜阳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稽查大队食药案件信息公示表》,其中标注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帝来”金典三文治依据Q/01JSD0005S-2016标准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值为≤50000CFU/g,检测结果为1900000CFU/g。
原市中区食药监管局发布(济市中)食药监食罚〔2017〕0205号显示,没收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5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的处罚。
在2016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检出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1批次“金帝来”烤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2017年1月13日,原市中区食药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该批次142袋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主要生产宝肚、烤肠、火腿、卷肘、烤肉、鸭胸、鸭卷、酱卤制品等系列低温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