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性于成人,未成年人太早饮酒非常容易伤害身体生长发育,还很有可能导致恶变的饮酒事情。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附近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未成年人交易安全性和身心健康,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进行“严禁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酒水商品”集中整治行为。
本次整顿行为融合全国各地创建文明城市规定,采用监督检查与法治宣传多管齐下的方法,关键对院校、幼稚园附近200米左右的杂食店、商场超市等运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查验。稽查人员现场检查运营企业运营证件是不是齐备,是不是存有市场销售“三无食品”和三无食品等状况,与此同时向店家宣传策划有关不可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酒水商品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经营人塑造维护未成年人观念,积极回绝未成年人选购酒水商品,对没法明确能否为成人的状况,需核实身份证证件,并在经营地显眼部位贴到“严禁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酒”标志。到目前为止,共出动50接待量,查验经营主体108家。
下一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将增加查验幅度,对违反规定向未满十八岁售卖酒水产品及其未在明显部位设定“严禁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酒”警示标识的违纪行为,依规开展依法查处,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服务保障。
法律规定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
《我国未成年人保障法》:
第五十九条 院校、幼稚园周围不能设定烟、酒、彩票投注营业网点。严禁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烟、酒、福利彩票或是兑现福利彩票奖励金。烟、酒和福利彩票经营人理应在明显部位设定不向未成年人市场销售烟、酒或是福利彩票的标示;对无法断定是不是未成年人的,理应规定其提供身份证证件。
所有人不可校园内、幼稚园和别的未成年人集中化主题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有关经营人违背此方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要求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烟草局、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勒令期限纠正,给与警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五万元下列处罚;拒不纠正或情节恶劣的,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执照、注销有关许可证书,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背此方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校园内、幼稚园和别的未成年人集中化主题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行政强制执行,给与警示,可以处以五百元下列处罚;场地管理人员未立即阻止的,由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给与警示,处以一万元下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