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统一安排部署,北京市场监管局综合我市市场监管能量广泛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案子查办“铁拳”行为,关键紧紧围绕植物油夹杂造假、食品类不法加上、虚报虚假广告、美容行业虚假广告、朝向未成年“没有底线的营销推广”等12个基层反映更为明显的民生领域突显问题,多管齐下增加行政执法幅度,依规查办一批典型性案子,强有力维护保养北京首都市场管理,维护顾客合法权利。现将一部分典型性案子发布,食品类行业实例1起,如下所示:
石景山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北京市健康安全性农业产品货运物流网络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标识不符合要求、带有虚报內容、标明虚报保存期食品类案
2022年2月24日,石景山市场监管局依规对北京市健康安全性农业产品货运物流网络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标识不符合要求、带有虚报內容、标明虚报保存期食品类等违纪行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2万余元,处罚34.54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
2021年12月13日,石景山市场监管局收到检举,体现北京市健康安全性农业产品货运物流网络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珍珠菇、黑香米存有运营标识不符合要求、带有虚报內容、标明虚报保存期食品类等违纪行为。核查,被告方运营的珍珠菇在其外包装上标识有营养成分信息内容,但未按《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规范 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GB 28050-2011)要求标识关键营养元素“蛋白、人体脂肪、钠”的项目规划,对顾客造成欺诈。另查,被告方授权委托山东省九谷坊食品类责任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黑香米,标识标明“级别:一级”“产品执行标准:Q/JJY001S”“保存期:12个月”。在山东金山县市场监管局的帮助下,查清该黑香米试品级别为二级,质量等级并不是所标识的“一级”。与此同时,查清该黑香米产品执行标准为“《杂粮(粉)》(Q/JJY0001S-2008)”,并不是其标记的“产品执行标准:Q/JJY001S”,且生产制造黑香米常用原材料为延寿县鸿鑫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北裕仓黑豆(规格型号:25kg/袋,保存期:6个月)”,生产过程并没有更改食品保质期。因而,被告方运营黑香米标识因涉嫌虚报标明质量等级和产品执行标准、标明虚报保存期。
被告方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要求,石景山市场监管局依规勒令被告方纠正违纪行为,并对其做出以上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