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火锅店应用“口水油”案。抓捕嫌疑人3名,扣留涉案人员“口水油”4桶216KG,运营期内,该店铺售卖含“口水油”底锅2万余个。
2021年9月15日,通江县公安局协同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出来一火锅店应用“口水油”。核查,苟某某合谋张某某、李某某等人,在通江县城运营一家火锅店,为减少运营成本,自2019年6月1日开张至2021年9月15日期内 ,每一次回收利用该店铺顾客吃剩余的火锅锅底油,通过分离出来、生产加工熬做成“口水油”,与生黄奶油以3比1的比率混和,再加上香辛料、朝天椒、麻椒,炒做成给顾客服用具备香气的油。依照每一个红锅加上3斤半、每一个鸳鸯锅加上1斤半的方法勾调成底锅给顾客服用。
现阶段,此案已侦查终结,移交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人是铁饭是钢,食以安为先。在火锅店中加上“口水油”,损害了众多顾客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危害了购买者的合法权利,违法者终将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