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网讯 近日,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物美集团旗下商场北京市京泰亦物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销售带有脏东西的食品类同日2次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惩罚。
3月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则有关北京市京泰亦物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被告方”)的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表明,核查,被告方2021年12月2日市场销售的“良倬牌肉皮冻”包装中带有细微灰黑色脏东西。被告方市场销售有脏东西产品共1件,金额额度7.99元,非法所得7.99元 。该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勒令被告方纠正以上违纪行为,并决策惩罚如下所示:处罚: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99元。
除此之外,被告方市场销售的“良食记720g黄桃罐头”市场价格10元/罐由枣庄市大明朝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1日分2次派送至DC45物流配送中心(物美总仓库)由库房分2次派送,总共20罐。在其中2021年11月21日卖出的1罐产品中沾有脏东西,使用价值9.9元,为非法所得。经现场检查发觉被告方市场销售以上食品类与被检举商品并不是同一批号。该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勒令被告方纠正以上违纪行为,并决策惩罚如下所示:处罚: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