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扶贫资金区市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允许,现将《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调划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给大家,请照此实行。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整体规划資源局
2022年1月21日
(仅作积极公布)
有关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状况‘回过头来再看’”的相关精神实质,经与农业农村部沟通交流,现就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状况“回过头来再看”,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制订实施意见如下所示:
一、整体规定
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思维为具体指导,深层次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重要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实质,根据第三次全国各地国土调查(下称“三调”)数据信息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工作中的各类规定,本着“总数不降、品质不减、规范不会改变”的标准,进行本市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2022年,搞好与农业农村部等中央部委的工作中对接,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等中央部委有关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的规定,争取到2022年3月底,基本上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土地的低保、图中入册等工作中,产生调划后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分阶段新成效,保证 本市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品质明显提升,为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管理方法和作用充分发挥奠定牢固基础。
二、科学规范调划农业生产功能分区
(一)确立调划范畴。涉及到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的扶贫资金区,正常情况下应在所在区范畴内进行调划工作中。对粮食作物栽种总面积大但划分总面积小的开展补划,对农用地特性发生改变、不符划分规范的给予去除并立即补划。
(二)基本准则
涉及到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的扶贫资金区在深入开展调划工作中时,应保持下列四项原则:
1.坚持不懈“总数不降、品质不减、规范不会改变”。在所在区范畴内,等总面积明确调划总数,调成土地仍是永久基本农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养管,严控变为林地类、草坪、语文园地八等别的农业用地,不可违反规定违规占有永久基本农田;调划后的填补土地规范不可以减少,挑选划归的土地要符合我国的标准规范规定。
2.坚持不懈集中化联片、部分调节。在调划工作上,要集中化联片占,集中化联片补,尽量避免土地调节的标准和总数,不搞“天女散花”式的调节。尽量减少因部分土地调节而对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总体导致比较大危害。
3.坚持不懈在“三调”数据信息的基本上涨划,并与整体规划紧密结合。要根据“三调”数据信息调划,在“三调”的平稳农用地中选中填补土地,将调划工作中与所在区建设规划、土地空间布局等有关整体规划相连接。
4.坚持不懈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向相关人民群众搞好政策宣传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部委要求的技术规范和工作系统进行调划工作中,在充足重视农户意向的根基上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
(三)调划技术性根据。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要严苛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汇交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规〔2019〕50号)等相关文档规定,依规进行明确土地、内业审批、外业勘验、调划公示公告、数据信息进库、图中入册等工作中。在“三调”中未标明为“河堤”“沙荒”等情况的平稳农用地上选中填补土地。
(四)补划地块规范。依照“土壤资源标准不错,倾斜度在15度以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性集中化联片,正常情况下联片总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带联片总面积不低于50亩;田地灌排工程项目等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生态环境保护优良,未列为退耕还草、还湖还湿、农用地休耕示范点等范畴;具备粮食作物栽种传统式,近三年耕地面积基本上平稳。优先已完工或市政规划的土地整治项目划分;优先利用效率高、总面积比较大且集中化的产粮区服或产粮大镇划分”的划定技术标准,及其我国和本市下发的有关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工作中的相关指示精神,划足选优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土地。
三、工作中流程
(一)制订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土地调划基本计划方案。涉及到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的扶贫资金区,由区市人民政府机构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整体规划資源大队,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摸排调研,与城镇和村连接,明确提出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成和补划土地的基本计划方案,市农业农村委授权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全过程技术性辅导和服务项目。基本计划方案经所在区市人民政府决议允许后报市农业农村委。
(二)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根据土地调划基本计划方案,由有关区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整体规划資源大队逐土地贯彻落实土地调划办理手续,将调划工作中落地落实。机构调划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关键工作中流程如下所示:
1.明确调划土地。区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整体规划資源大队将土地调划基本计划方案与城镇、村连接,征询党支部意见,并递交市农业农村委特定的第三方技术咨询组织审批,审核通过后,根据“三调”数据信息,融合土地空间布局,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保证 土地调划合乎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规定。自然村对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成和补划的土地状况要在村民委员会(小区)公示栏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执行下列程序流程情况属实后,依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中相关规定,升级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养管保证书。
2.递交相关资料。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土地明确后,区农业农村委应立即递交相关资料,材料包含:土地基本情况(地块编码、调划总面积、养管责任者信息内容、外业现场勘验相片等內容)、调划土地养管保证书、公示公告当场相片及公示公告签名确认单等有关纸质材料和照片材料等,做为待进行调划工作方面图入册、产生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分阶段新成就的根据。以上材料要递交至市农业农村委特定的第三方技术咨询组织。
3.产生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成效。市农业农村委特定的第三方技术咨询组织相互配合有关扶贫资金区依照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划分技术标准对土地开展调划,并随机抽取一部分调划土地开展现场核实。待区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根据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成效后,对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土地数据库查询开展改动,产生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成效,并搞好存档工作中。
4.向中央部委上报。依照有关工作中程序流程,由市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整体规划資源局进行向农业农村部、我国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上报本市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成效的工作中。
四、加强机构促进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市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整体规划資源局具体指导全省进行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由市农业农村委授权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组织全过程具体指导有关扶贫资金区进行调划工作中。有关扶贫资金区政府对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负责任,区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整体规划資源大队机构城镇、村进行所在区调划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力推动,保证 调划一切顺利执行。
(二)认真落实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管理方法规定。要加强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管理方法,坚持不懈严格要求不摇摆不定,有关扶贫资金区域保证 此次调划工作中不危害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管理方法,新补划土地列入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统一管理方法。针对农业生产功能分区未调节土地和新补划地块,要认真落实“四个不可”规定,即:“不可私自调节农业生产功能分区,不可违反规定在农业生产作用区域内基本建设栽种和饲养设备,不可违反规定将农业生产功能分区列入退耕还草范畴,不可在农业生产作用区域内超标基本建设田地林网”。要教育引导总体目标农作物的栽种,加强平时检测管理方法,保证 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功能分区的功效。
(三)搞好与中央部委调划工作中的对接。要认真执行好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中,搞好向中央部委上报前的各项工作。待中央部委明确指出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工作标准后,由市农牧业农村民委员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整体规划資源局安排各有关扶贫资金区落实责任规定,做好工作对接,保证 高品质进行中央部委布署的农业生产功能分区调划每日任务。
配件: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整体规划資源局下发《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调划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