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稽查大队、市饲料饲料检测所: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品质管控,不断提升兽药产品品质,合理确保养殖行业安全生产和小动物产品品质安全性,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22〕1号)的规定,融合当地具体,我委深入开展2022年上海饲料质监抽样检验工作中,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每日任务职责分工
依据农业农村部政策研究室《2022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及当地分配,2022年我委下发150批饲料质监抽样检验每日任务(见配件2)。本监管抽样检验方案不包括兽用生物制品。
各个区农业农村委承担机构对本片区内饲料制造业企业、运营公司和应用公司的饲料取样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委稽查大队承担当地中心城区饲料制造业企业、运营公司和進口饲料的取样工作中,并具体指导各个区的取样工作中;市饲料饲料检测所承担本方案的饲料检测和信息内容归纳汇报工作中。
二、工作标准
(一)完善体制机制。各个区、各企业要十分重视饲料产品质量监管抽检工作中,完善体制机制和监管,自主创新健全本管辖区饲料质监工作方案,增加对生产运营问题较多、诚实守信较弱公司的检测幅度,提升关键阶段、关键公司和关键设备的抽查占比,采取相应对策保证标准取样、严苛检测、严肃查处、立即汇报,顺利完成全年度工作目标。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各个区、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等规定,加强取样工作人员和检测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具体指导,灵活运用饲料储藏标准、商品有效期限、试品数量等基础知识,进一步标准监管取样和检测个人行为,保证监管抽验工作中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合理性和公平公正。
(三)加强检打连动。各个区、各企业要大力开展检打连动,严格遵守抽样检验方案要求程序流程,对在监管抽样检验全过程中发觉的企业经营者及其农业农村部与我委通知的不法公司和存有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企业经营者,要马上依规依法查处,并立即将依法查处結果申报我委;对监管抽样检验中发觉的假冒伪劣饲料,第一时间固定不动直接证据,立即深入开展排查上缴工作中,并立案侦查清查、端掉违法生产制造黑窝点。对合乎从重处罚的情况,依照农业农村部公示第97号要求实行。
(四)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各个区、各企业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不断完善城乡之间、单位间交流合作体制,创建信息内容通告意见反馈机制和跨地区协同审理案件规章制度。
市农业农村委稽查大队和各个区农业农村委要增加跨地区案子的催促和依法查处相互配合幅度,通畅资源共享、案子转交和问题通告方式,产生管控协力。市饲料饲料检测所要严苛执行检测报告送到和結果确定等规定,要加强信息交流,帮助后面监管稽查和案子依法查处工作中。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告规定,用心搞好饲料监管抽验工作中,准时保质保量进行任务计划。对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相关提议,及时反馈我委兽医管理办。
手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兽医管理办 施彬 021-23119597。
配件:1. 2022年上海饲料质监抽样检验方案
2. 2022年上海饲料质监抽样检验分配任务表
上海农业农村联合会
2022年1月29日
配件免费下载:
沪农委会〔2022〕23号 配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