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应用“冰墩墩”
可不好!
最近,在北京冬奥会风潮的推动下,奥运吉祥物冰墩墩附近系列产品获得了广大群众朋友们的热爱与青睐,发生了“一墩难寻”的局势,在这里环境下,一部分店家为满足顾客要求,私自在自己家产品中应用“冰墩墩”原素以做到商业服务目地,其个人行为已组成违反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运动会标示知识产权工作中,2月14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会与市检察院协同在全区区域内进行了“冰墩墩”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重点维护行動。
本次行動共出动稽查人员11接待量,行動中,稽查人员在城区的俩家甜品店内发觉,被告方存有应用“冰墩墩”原素制做、市场销售生日蛋糕等甜点的客观事实,并在朋友圈内公布有关的相片、回馈活动用以宣传策划。
经调研,以上俩家制做并市场销售“冰墩墩”生日蛋糕甜点均未得到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的有关受权,其为商业服务目地在产品中私自应用“冰墩墩”原素的个人行为涉及违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组成了侵害奥林匹克运动会标示专有权的个人行为。截止到被查,俩家烘培店涉案人员商品共市场销售4笔订单信息,违反规定经营额近1000元。稽查人员立即勒令甜品店马上下线、终止市场销售此类样式生日蛋糕,并快速立案侦查,现阶段有关案子已经进一步调研中。
市场监督管理提示:北京市冬奥组委对“冰墩墩”品牌形象与立英语名依规拥有版权、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奥林匹克运动会标示专有权,未获授权所有人不可为商业服务目地应用“冰墩墩”品牌形象和名字。除“冰墩墩”原素之外,别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也均不能以商业服务为目地私自应用。现阶段国家专利局早已公示累计63项奥林匹克运动会标示,还包含“雪煦煦”、奥林匹克运动会五环图案设计、北京市冬奥会会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