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至29日,昌吉市法院法院院长带头,协同昌吉市派出所、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公证机关、昌吉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环境保护局、昌吉市消防救援中队、昌吉市环卫局,创立集中化消毁假冒伪劣产品酒、灌装机等消毁行動工作组,对人民法院结案移交实行的假冒商标罪罪、市场销售假冒商标罪的产品罪、市场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四起案子中的涉案人员物件开展集中化消毁。本次消毁行動不断3天,共集中化消毁假洒7吨、包装材料及卖假专用工具。
“消毁行動正式开始!”1月27日10时左右,伴随着昌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孟兆军一声令下,消毁行動运行,行動组兵分六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程序流程进行消毁工作中。
第一组承担1号仓库内罚没款的仿冒纯粮酒开展迁移,先由公证员开展逐一核对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将一箱箱纯粮酒搬离,别的工作人员逐渐拆卸包裝,将仿冒纯粮酒倒进桶装里,20多个桶装放满后,将桶装运到污水处理站开展消毁、酒瓶子所有运到玻璃厂开展消毁、将不法生产制造的酒盒包装、包装木箱、商标logo标志等压碎装包运到纸箱包装厂压碎消毁;第二组承担对2号仓库罚没款的仿冒纯粮酒开展迁移……
消毁工作中依照提早设定好的计划方案井然有序地开展着,昌吉市法院法院院长厅长丁晓娟在本次行動中出任总指挥长。因为仿冒纯粮酒必须倒进桶装后统一消毁,公安干警、清洁工人、人民法院法警都争相进入到消毁工作上,只看见有些人拆包裝、有些人承担将水瓶里的酒倒进桶装里,有些人将酒瓶子集中化放一起,大伙儿紧密配合。
本次消毁的纯粮酒、白酒礼盒装、商标logo等系昌吉人民法院审判的四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子中所扣留,此案中卖假犯罪团伙生产销售的仿冒白酒品牌,因为应用的全是回收利用的真水瓶,专业生产制造的外包装盒、合格证书、二维码标志等,模拟真实度十分高,口感相仿,非鉴酒内行人无法辨别。2021年3月,夏某等人因犯市场销售假冒商标罪被昌吉市法院被判刑期5年,收走自动灌装机、各种仿冒纯粮酒。
1月28日,昌吉市法院执行局工作员将人民法院罚没款的11吨空缺酒玻璃瓶子分次运输至玻璃厂消毁。
1月29日,昌吉市法院执行局工作员将不适合解决的作假酒专用工具送至废弃物厂开展辗压掩埋解决。
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安全性,昌吉市法院依法办案、严格监督,对假冒伪劣商品零容忍,果断不许假冒伪劣商品提升实行阶段的法律法规防御,让法律法规真真正正变成人民人身安全安全性的保护神。
下一步,昌吉市法院将持续坚持不懈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实行幅度,依规严厉查处市场销售假冒商标罪的刑事犯罪,构建法制化经营环境,维护“舌尖上的美味”的安全性,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