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关于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2021年第244号),在其中涉及到本市制造业企业广东省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加工厂、广东省东莞市华欣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过关食品类审查处理状况通报如下所示:
一、额定值广东省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加工厂生产制造的大麻花王点心商品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加工厂生产制造的大麻花王点心(商标logo:凤岗九香 图案设计,型号规格:130克/袋,生产制造日期:2021-08-15)商品,过氧化值(以人体脂肪计)新项目不切合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我区稽查人员对该公司开展了立案查处,因该公司同批号商品自查达标,且已审查该汇报确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和第六十条的要求,我区对其不予以行政处罚法。
该公司对以上批号商品不过关的因素开展了自纠自查剖析,觉得是在商品流通全过程中受强光照直射后溫度上升造成的。
二、额定值广东省东莞市华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小雪花饼商品
广东省东莞市华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小雪花饼(商标logo:/,型号规格:75克/袋,生产制造日期:2021-08-18)商品,黄曲霉菌新项目不切合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我区稽查人员对该公司开展了立案查处,该公司生产运营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的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要求,我区勒令其纠正以上违规行为,并决策给与下列行政处罚法:1.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2.处处罚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1〕Z31230401号)
该公司对以上批号商品不过关的因素开展了自纠自查剖析,觉得是新购入原材料(香兰素)的生产工艺流程问题造成的。对于以上问题,该公司采用下列改进措施:一是提升除菌烘干机设备,保证其全过程打开;二是提升除湿机器设备和臭氧设备,并增加其运行时间。
广东省东莞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