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场监督管理公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期)、《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涉及到苏州一部分公司。现将不过关食品类审查处理状况公示如下所示:
一、五彩缤纷花生仁
(一)抽样检验基本资料。《通告》(2021年第41期)涉及到苏州市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五彩缤纷花生仁,丙二醛(以人体脂肪计)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复检组织为南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院,复查组织为江苏产品品质监管检测研究所。
(二)审查处理状况。核查,导致该批号商品不过关缘由为运营阶段贮运不合理而致,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告方不予以惩罚。
二、葵花子(烘炒类炒货食品)
(一)抽样检验基本资料。《通告》(2021年第46期)涉及到昆山市苏杭时代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樾河子公司运营的葵花子(烘炒类炒货食品),丙二醛(以人体脂肪计)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临沂市品质质量监督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核心。
(二)审查处理状况。核查,导致该批号商品不过关缘故很有可能为生产制造阶段或运送环节中存储不合理而致,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告方免于惩罚。
三、手剥籽葵(烘炒类干果炒货)
(一)抽样检验基本资料。《通告》(2021年第46期)涉及到相城区渭塘致晟超市经营的手剥籽葵(烘炒类干果炒货),丙二醛(以人体脂肪计)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临沂市品质质量监督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核心。
(二)审查处理状况。核查,导致该批号商品不过关缘故很有可能为生产制造阶段问题,相城区渭塘镇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告方免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