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2021年中间1号文档有关推动水产品翠绿色身心健康饲养相关精神实质,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的相关规定,我部开展了国家级别水产品身心健康饲养和特种养殖示范园区创先争优活动。经各行为主体自行申请办理、县区省逐步审批、省部级工程验收公示公告,及其我部公布征求建议,一共有65家公司合乎建立规范。现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见配件)给予发布,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相关省部级水产业主管机构要加强示范园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协调,催促示范园区再次健全各类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性推动功效。增加对示范园的适用幅度,使其优先选择享有中央预算水产业发展趋势补贴等惠渔现行政策,提升示范园区创先争优活动主动性,不断发展身心健康饲养和特种养殖示范性经营规模,促进水产品养殖高质量发展。
配件:国家级别水产品身心健康饲养和特种养殖示范园区名册(2021年)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29日
配件:
附件.docx
农业农村部有关发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的通告.pdf-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