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管理条例
(2021年12月24日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令第49号发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标准对食品生产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催促食品类企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条例全文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单位对食品类(含食用添加剂)企业经营者实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状况执行监督管理,可用本方法。
第三条 监督管理理应遵循所在地承担、风险管控、程序流程合理合法、公平公布的标准。
第四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对其生产运营食品类的安全性承担,紧密配合市场监督单位执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区市场监督单位理应按规定在遮盖全部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根基上,融合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任意选择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任意下派监管检查员执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场监督单位理应严格监督查验信息化规划,纪录、核算、剖析监督管理信息内容,加强数据信息融合、分享和运用,健全监督管理对策,提高聪慧管控水准。
第二章 监督管理事权
第七条 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承担监管具体指导全国各地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依据必须深入开展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部级市场监督机构负责管理监管具体指导主管机关内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中,关键机构和融洽对商品安全风险高、危害地区广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下称地市级)、县市级市场监督机构承担主管机关内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中。
地市级市场监督单位可以融合主管机关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经营规模、风险性、遍布等具体情况,依照区级市人民政府规定,区划主管机关监督管理事权,保证监督管理遮盖主管机关全部食品类企业经营者。
第十条 地市级以上市场监督单位依据监管工作中必须,可以对由下属市场监督机构承担平时监管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执行任意监督管理,还可以机构下属市场监督单位对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执行外地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单位理应帮助、相互配合上级领导市场监督单位在主管机关内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市场监督单位中间涉及到所管异议的监督管理事宜,理应请示一同上一级市场监督单位明确。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市场监督单位可以定时或是经常性安排对下属市场监督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开展监管具体指导。
第三章 监督管理关键点
第十三条 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要求,制订国家药品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关键点表,确立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依照风险管控的标准,查验重点表分成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
第十四条 省部级市场监督单位可以依照国家药品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关键点表,联系实际优化,制订主管机关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关键点表。
省部级市场监督单位对于食品类生产运营业态创新、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填补制订相对应的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关键点,并在颁布后30日内向型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汇报。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阶段监督管理关键点理应包含食品类经营者资质证书、工作环境标准、拿货检查、生产制造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存储及支付操纵、不过关食品类管理方法和食品召回、标识和使用说明、食品卫生安全自纠自查、从业者管理方法、信息内容纪录和追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状况。
第十六条 授权委托生产制造食品类、食用添加剂的,受托人、委托方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合同书的承诺,并将授权委托生产制造的食品类种类、委托期限、受托人对委托方生产制造个人行为的监管等状况给予独立纪录,留档备查簿。市场监督单位理应将以上授权委托生产制造状况做为监督管理的关键。
第十七条 食品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关键点理应包含食品类经营者资质证书、一般要求实行、严令禁止要求实行、经营地清洁卫生、运营过程控制、拿货检查、食品类存储、食品召回、温控及纪录、到期以及他不符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类处理、标识和使用说明、食品卫生安全自纠自查、从业者管理方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进口商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互联网食品销售等状况。
第十八条 特殊食品生产制造阶段监督管理关键点,除理应包含本方法第十五条要求的內容,还理应包含申请注册报备规定实行、生产制造质量认证体系运作、原辅材料管理方法等状况。保健品生产制造阶段的监督管理关键点还理应包含原材料前解决等状况。
独特食品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关键点,除理应包含本方法第十七条要求的內容,还理应包含严禁混存规定贯彻落实、标识和使用说明核查等状况。
第十九条 集中化贸易市场管理方、展览会举办单位监督管理关键点理应包含举行前汇报、进场食品类经营人的资质认证、食品安全监管义务确立、运营自然环境和标准查验等状况。
对溫度、环境湿度有特别要求的食品类存储业务流程的非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关键点理应包含报备、信息内容纪录和追朔、食品卫生安全规定贯彻落实等状况。
第二十条 餐饮经营阶段监督管理关键点理应包含餐饮业生产经营者资质证书、从业者健康服务、原材料操纵、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食用添加剂应用管理方法、场地和机器设备设备清洗维护保养、餐饮具清理消毒杀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状况。
餐饮经营阶段的监督管理理应加强院校等集中化就餐企业配餐的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第四章 监管检查数据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区市场监督单位应当区级市人民政府食品卫生安全本年度监管方案,充分考虑食品类类型、公司规模、管理能力、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安全风险、个人信用档案资料纪录等要素,定编本年度监督管理方案。
县级以上地区市场监督单位根据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的要求,依据风险管控的标准,融合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食品类类型、商圈经营规模、风险性控制力、个人信用情况、监督管理等状况,将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安全风险从低到高分成A级风险性、B级风险、C级风险性、D级风险四个级别。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单位理应每2年对主管机关内全部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最少开展一次遮盖所有查验关键点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单位理应对特殊食品经营者,安全风险为C级、D级的食品类经营者,安全风险为D级的食品类经营人及其中央大厨房、团体就餐派送企业等高危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执行关键监督管理,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提升日常监督检测次数。
市场监督单位可以依据工作中必须,对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抽样检查等发觉问题线索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执行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高危大宗商品交易食品生产公司和大中型食品经营公司等的质量认证体系运作状况执行管理体系查验。
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督单位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理应由2名以上(含2名)监管检查员参与。检查员较多的,可以构成检查组。市场监督单位依据必须可以聘用有关行业专业技术参与监督管理。
检查员与检测目标中间存有立即利益关系或是别的很有可能危害查验公平情况的,理应逃避。
第二十四条 检查员理应现场提供合理执法证件或是市场监督单位出示的查验设计任务书。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督单位执行监督管理,有权利采用以下对策,被查验企业不能回绝、阻碍、干预:
(一)进到食品类生产运营等场地执行现场检查;
(二)对被查验企业生产运营的食品类开展抽样检查;
(三)查看、拷贝相关合同书、单据、帐本及其别的相关材料;
(四)封查、扣留有直接证据证实不符食品安全标准或是有直接证据证实存有安全风险及其用以违反规定生产运营的食品类、专用工具和机器设备;
(五)封查违反规定从业食品生产生产经营的场地;
(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别的对策。
第二十六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相互配合监督管理工作中,依照市场监督单位的规定,对外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地,回应有关了解,给予有关合同书、单据、帐本及其上次监督管理結果和整顿状况等别的相关材料,帮助生产运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并为检查员给予必需的作业标准。
第二十七条 检查员应当本方法要求和查验关键点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督导检查状况属实纪录。除飞行检查外,执行监督管理理应遮盖查验关键点全部检查项目。
第二十八条 市场监督单位执行监督管理,可以依据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抽样检查管理方法相关要求,对被查验企业生产运营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等开展抽样检查。
第二十九条 市场监督单位执行监督管理时,可以依规对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随即开展监管抽检考评并发布考评状况。抽样检查考评不达标的,理应催促公司期限整顿,并立即分配重考。
第三十条 检查员在监督管理中需要对发觉的问题开展纪录,必需时可以拍摄现场状况,搜集或是打印有关合同书、单据、帐本及其别的相关材料。
检查员觉得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因涉嫌违反规定违规的有关直接证据很有可能损毁或是之后无法获得的,可以依规采用证据保全或是行政强制措施,并实行市场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要求。
检查记录及其有关直接证据,可以做为行政处罚法的根据。
第三十一条 检查员理应综合性监督管理状况开展判断,明确查验結果。
有产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性风险性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马上终止生产运营主题活动。
第三十二条 发觉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不符监督管理关键点表重点项目建设,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的,市场监督单位应该依规开展调研解决。
第三十三条 发觉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不符监督管理关键点表一般新项目,但剧情明显轻度不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的,市场监督单位理应现场勒令其整顿。
可以现场整顿的,检查员理应对食品类企业经营者采用的改进措施及其整顿状况开展纪录;必须期限整顿的,市场监督单位理应书面形式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被查验部门理应按时整顿,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市场监督单位。市场监督单位理应追踪整顿状况并纪录整顿結果。
不符监督管理关键点表一般新项目,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的,市场监督单位应该依规开展调研解决。
第三十四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应当检查员规定,在现场检查、了解、抽样检查等公文及其搜集、打印的相关材料上签名或是盖公章。
被查验企业回绝在有关公文、材料上签名或是盖公章的,检查员理应标明缘故,并可以邀约相关工作人员做为见证者签名、盖公章,或是采用音频、录影等方法开展纪录,做为监管稽查的根据。
第三十五条 检查员理应将监督管理結果当场书面形式告之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必须开展第三方检测的,市场监督单位理应立即告之检测结果。
上级领导市场监督单位机构的监督管理,还理应将监督管理結果密送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所在城市市场监督单位。
第五章 监管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督单位在监督管理中发觉食品类不符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标准的,在依规调研解决的与此同时,理应立即催促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查证有关食品类的来源于和流入,查清缘故、操纵风险性,并依据必须通告有关市场监督单位。
第三十七条 监督管理中发觉生产运营的食品类、食用添加剂的标识、使用说明存有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的缺陷的,市场监督单位理应勒令被告方纠正。经食品类经营者采用防范措施且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食品类、食用添加剂可以再次市场销售;销售时理应向顾客明确防范措施。
评定标识、使用说明缺陷,理应充分考虑标明內容与食品卫生安全的关联性、被告方的主观性过失、顾客对食品卫生安全的了解和挑选等要素。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评定为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的标识、使用说明缺陷:
(一)文本、标记、数据的字体大小、字体样式、字高不标准,发生错字、百字、漏字、繁体,或是外文文献翻译不精确及其外语字体大小、字又高又大于汉语等的;
(二)净重、规格型号的标识方法和文件格式不标准,或是对沒有独特存储标准需要的食品类,未按规定标明存储标准的;
(三)食品类、食用添加剂及其调料采用的别名或是通称等不标准的;
(四)营养素参考值、成分表次序、标值、企业标识不标准,或是营养素参考值标值修约间距、“0”界线值、标识企业不标准的;
(五)对有直接证据证实未具体增加的成份,标明了“未加上”,但未按规定标识实际成分的;
(六)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评定的别的剧情轻度,不危害食品卫生安全,沒有故意欺诈顾客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市场监督单位在监督管理中看到违反规定线索,对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职责或是超过管理范畴的,理应立即移交有权利解决的单位;涉刑的,理应依规移交公安部门。
第三十九条 市场监督单位理应于查验結果信息内容产生后20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发展公布。
查验结果显示对顾客有关键危害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按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地显眼部位贴到或是公布展现监督管理結果记录卡,并维持至下一次监督管理。有标准的可以根据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化管理方法向顾客展现监督管理結果记录卡。
第四十条 监督管理中发觉存有食品类安全风险,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未及早采取相应对策清除的,市场监督单位可以对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的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开展义务提醒谈话。
第四十一条 监督管理結果,及其市场监督单位提醒谈话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状况和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整顿状况理应计入食品类企业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个人信用档案资料。对存有比较严重违反规定失信黑名单个人行为的,按规定执行联合惩戒。
第四十二条 对同一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上级领导市场监督单位早已进行监督管理的,下属市场监督单位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内不会再反复查验已检查的项目,但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因涉嫌违反规定或是存有显著食品类安全风险等情况的以外。
第四十三条 上级领导市场监督单位看到下属市场监督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不符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法要求规定的,理应依据必须催促其再度机构监督管理或是自主机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单位理应加强系统化专业化检测员队伍建设,按时对检查员进行学习培训与考评,提高检查员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专业技能等层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单位理应按规定分配充裕的经费预算,配置达到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的取样、第三方检测、拍照、移动办公平台、安全防护等专用工具、机器设备。
第四十六条 检查员(含聘任制检查员和有关行业专业技术)在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中,理应严格执行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标准,不可违规泄漏监督管理有关状况及其被查验企业的商业机密、未透露信息内容或是信息保密商务信息。
执行飞行检查,检查员不可事前告之被查验企业飞行检查內容、检查员行程安排等查验有关信息。
第四十七条 激励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挑选有有关资质证书的食品卫生安全第三方技术专业组织以及系统化、专业化的专业技术对本身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点评,评价結果可以做为市场监督单位监督管理的参照。
第六章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八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在明显部位贴到或是公布展现有关监督管理結果记录卡,撕碎、修改监督管理結果记录卡,或是未维持日常监督查验结论记录卡至下一次日常监督查验的,由县级以上地区市场监督单位行政强制执行;拒不纠正的,给与警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余元下列处罚。
第四十九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有以下回绝、阻碍、干预市场监督机构开展监督管理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单位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开展解决:
(一)回绝、推迟、限定检查员进到被查验场地或是地区的,或是限定查验時间的;
(二)回绝或是限定提取试品、录影、照相和打印等证据调查工作中的;
(三)无书面通知不给予或是延迟时间给予与查验有关的合同书、纪录、单据、帐本、电子数据等原材料的;
(四)以负责人、管理人员或是有关工作员没有岗为由,或是故意以终止生产运营等方法蒙骗、欺诈、躲避检测的;
(五)以暴力行为、危害等方式阻拦检查员依规依法做好本职工作的;
(六)掩藏、迁移、转卖、毁损检查员依规封查、扣留的财产的;
(七)仿冒、掩藏、摧毁直接证据或是给予虚报状况的;
(八)别的防碍检查员做好本职工作的。
第五十条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回绝、阻碍、干预监督管理,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要求的,由市场监督单位依规转交公安部门解决。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以暴力行为、危害等方式阻拦检查员依规依法做好本职工作,涉刑的,由市场监督单位依规转交公安部门解决。
第五十一条 发觉食品类企业经营者有新食品安全法条例全文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要求的情况,归属于情节恶劣的,市场监督单位应该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违规行为惩处处罚时,理应依规着重严格。
食品类企业经营者违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标准的要求,归属于第一次违反规定且伤害不良影响轻度并立即纠正的,可以不予以行政处罚法。
被告方有证明足够说明沒有主观性过失的,不予以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市场监督单位以及工作员有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其本方法要求和相关纪律要求的,理应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要求,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别的立即责任人,给与相对应的处罚;涉刑的,依规转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子所称日常监督查验就是指地市级、县市级市场监督单位根据本年度食品类生产运营监督管理方案,对主管机关内食品类企业经营者进行的日常性查验。
本法子所称飞行检查就是指市场监督单位依据监管工作中需求及其问题线索等,对食品类企业经营者依规进行的不事先通知的监督管理。
本法子所称管理体系查验就是指市场监督单位以风险管控为导向性,对特殊食品、高危大宗商品食品生产公司和大中型食品经营公司等的质量认证体系实行状况依规进行的系统化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地区市场监督单位对食品生产生产加工小型加工厂、食品类小商贩、小餐饮等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州、市辖区沒有要求的,可以参考本方法实行。
第五十五条 本方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2016年3月4日公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