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区级食品类抽样检验中,发觉我国河南润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1批号大肉块酱香型肘不过关,取样单识别码为GC21000000341731958。现将该批号不过关食品类的风险管理及审查处理状况通知如下所示:
一、抽样检验基本情况。2021年7月14日,合肥海关研究中心对河南润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大肉块酱香型肘开展监管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查,该批号大肉块酱香型肘菌落总数新项目不符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检测结果为不过关。
二、风险管理状况。2021年8月9日,枣庄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向被告方送到了《检验报告》等公文并依规开展现场检查。经查验,该批号大肉块酱香型肘共生产制造87.6kg,已所有市场销售结束,现场检查未发觉该批商品。
三、调研处理状况。被告方生产运营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相应要求,对河南润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没收违法所得5128.6元,处罚80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惩罚〔2021〕2-168号。
四、缘故清查及整顿状况。依照枣庄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河南润泉食品有限公司做了缘故清查,并直接开展了整顿。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