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市场监督管理在最近深入开展的2021年青海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抽样检验中,验出7批号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详细情况通报如下所示:
一、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状况
(一)湟源城关海龙副食店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湟源城关老李家醋坊生产制造的酿制食用醋,型号规格为2.5L/瓶,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10-3,经郑州市质环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总酸(以甲酸计)新项目不符商品明确规范及品质规定,总酸(以甲酸计)验出数值3.07g/100mL(标准≥3.50g/100mL)。
(二)湟源城关海龙副食店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湟源城关老李家醋坊生产制造的酿制食用醋,型号规格为2.5L/瓶,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9-14,经郑州市质环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总酸(以甲酸计)新项目不符商品明确规范及品质规定,总酸(以甲酸计)验出数值2.85g/100mL(标准≥3.50g/100mL)。
(三)海东市世纪华联经贸连锁加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子公司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郑州市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小米手机米醋5°,型号规格为420mL/袋,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08-04,经安徽省国泰众信无损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标识不符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四)西宁市城东区陈翔副食店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湟源沣盈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荞麦醋(酿制食用醋),型号规格为200ml/袋,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3-26,经郑州市质环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总酸(以甲酸计)新项目不符商品明确规范及品质规定,总酸(以甲酸计)验出数值3.09g/100mL(标准≥3.50g/100mL)。
(五)西宁市城东区陈翔副食店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湟源沣盈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湟源老陈醋(酿制食用醋),型号规格为300ml/袋,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5-10,经郑州市质环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总酸(以甲酸计)新项目不符商品明确规范及品质规定,总酸(以甲酸计)验出数值3.18g/100mL(标准≥3.50g/100mL)。
(六)海东市世纪华联经贸连锁加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子公司市场销售的沧州市枣丽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香酥脆枣,型号规格为252g/袋,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09-01,经安徽省国泰众信无损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标识不符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七)青海省华联综合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城中花园南大街子公司市场销售的标称之为青海省雪露珍贵土特产品开发设计公司生产制造的黄蘑菇,型号规格为100克/袋,生产制造日期是2021-6-2,经郑州市质环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镉(以 Cd 计)新项目不符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以 Cd 计)验出数值5.3mg/kg(标准≤1.2 mg/kg)。
对抽样检验发觉的7批号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省市场监督管理已规定所在地销售市场监督机构立即对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以及企业经营者依规开展依法查处,下线招回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进一步催促公司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责任,并将有关状况计入面制品企业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个人信用档案资料。
二、特别提示顾客,如已订购或在市場上发觉公示所列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时,请立即拨通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配件: 1.此次检测新项目.docx
2.调味料监管抽样检验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3.新鲜水果产品监管抽样检验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4.蔬菜制品监管抽样检验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5.有关一部分检验新项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表明.doc
青海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