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质量新闻网4月14日讯,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市红桥区陈俊祥便利店(陈俊祥)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案件名称:天津市红桥区陈俊祥便利店(陈俊祥)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陈俊祥便利店(陈俊祥)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6MA061QFL6F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俊祥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红免罚〔2019〕63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9年8月30日以每袋1.5元的价格从天津市北辰区王猛食品经营部购进涉案商品16袋,以每袋2.5元的价格在店内销售。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截至2019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其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已将涉案商品全部售出。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构成要件。该案的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为16元。
处罚种类: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