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网4月13日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7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检出微生物、农兽药、金属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吉安市沃永润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悦美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金灶服务区销售的标称陆丰市嘉华糖果厂生产的姜汁软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顺德区大良刘培饭店销售的海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清溪利荣海鲜店销售的沙贝,金桥水产交易市场:李昌波(昌记水产)销售的白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桥水产交易市场:李昌波(昌记水产)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和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东城际强水产品店销售的罗非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
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1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端州区郑月珍河粉档销售的猪肠粉,斗门区井岸瑞玲粉面档销售的河粉和猪肠粉,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谢严长河粉档销售的河粉,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李栋河粉档销售的陈村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远市清城区小市甘味源烧腊熟食档销售的叉烧,佛山市南海区龙卫烧腊店销售的、来自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叉烧,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端州区群姨石磨豆浆店销售的油条,佛山市禅城区小益田餐饮店销售的健康油条,新会区会城民嘉美食店销售的现炸咸煎饼,珠海市金湾区森湾深夜豆浆店销售的油条,中山市南朗镇千禾豆浆店销售的健康油条,中山市东区雪明米面档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一种毒性低的化合物,可溶于水中。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则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硫磺、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等含硫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或超限量使用;使用硫磺熏过的原料也可能带入二氧化硫残留。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金属污染物问题,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的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