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区市场监督管理,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市场销售风险管控,执行科学研究合理管控,提高管控工作效率和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工作能力,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食经〔2019〕64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沪股监食协〔2021〕180号)规定,现就搞好2021本年度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工作通知如下所示:
一,安全风险鉴定工作中目标
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工作中目标包含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获得预包装市场销售办理备案的食品销售企业,行为主体商圈包含:大型商场,规范商场,小超市,大中型副食店,中小型副食店,中小型副食店,综合性大型商场,知名品牌食品专业店,杂食店,内场经营人,商贸企业等。
二,安全风险区划及鉴定根据
(一)级别划分。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从低到高分成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
(二)标准静态数据级别。大型商场,规范商场标准级别为B级,别的商圈企业标准级别为A级。
(三)本年度级别鉴定。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为2021本年度级别鉴定周期时间,各个区市场监督管理依据2021本年度相关食品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查验,监管抽样检验,投诉,案子查办等管控状况,在标准静态数据级别的根基上执行动态性调节,最后鉴定2021本年度级别。调节根据为:
1.降低1个级别或保持A级情况:
(1)2021本年度级别鉴定周期时间内不会有违背新食品安全法律政策法规要求,或存有违背安全食品条例要求但剧情轻度可免于行政许可的;
(2)持续三年沒有违背可降低级别所列情况的;
(3)得到HACCP管理体系认证,或得到“诚信商场”“放心肉菜示范性商场”头衔的;
(4)得到省市级之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2.上涨1—2个级别情况:
(1)违背安全食品条例要求,遭受行政许可的;
(2)有1次及之上监管抽样检验不符食品卫生安全规范,且经核实未贯彻落实有关义务与义务的;
(3)违背安全食品条例要求,导致欠佳社会影响的;
(4)产生食品类安全生产事故的;
(5)不及时开展产品追溯或终止生产运营的;
(6)回绝,躲避,阻碍稽查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或是拒不配合稽查人员依规开展有关调研的;
(7)区市场监督管理觉得应调高级的别的情况。
3.遭受3次及之上处罚行政许可的,立即鉴定为D级。
4.院校及校园内附近食品销售企业均鉴定为D级。
三,安全风险鉴定結果应用
2021本年度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做为销售市场监督机构2022年平时管控中监督管理频率和查验关键的根据。各个区市场监督管理能够参考目前餐馆企业安全风险公示栏方式,搞好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公示公告工作中。
四,安全风险鉴定状况申报
各个区市场监督管理要搞好2021本年度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工作汇报,并将管辖区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状况统计分析(见配件)及工作汇报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市局食品经营安全性监管管理办。
配件:食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鉴定状况统计分析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配件:
1634699292658275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