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粮食作物和贮备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协同下发《关于建立粮食流通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我省粮食作物流通业部门协作行政执法给予规章制度支撑点。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粮食作物商品流通部门协作行政执法和融洽连动的具体指导,省农产品和物资储备局,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创立联动机制,按时会商状况,提升对我省粮食作物流通业部门协作综合性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具体指导,促进搞好粮食作物流通业综合执法工作中。
《指导意见》的整体规定是:以习总书记法制观念为具体指导,融入行政执法深化改革新规定,在我省粮食作物流通业,创建粮食作物和贮备单位,销售市场监督机构部门协作行政执法和融洽工作机制,搭建科学研究,系统软件,高效率的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合理降低单位反复稽查难题,全方位产生共享资源,信息内容相通,运行高效率,标准井然有序的部门协作行政执法体制,提升对违纪行为的管控和惩罚幅度,提高稽查监督的公平公正,精确性,规范化,维护保养粮食作物商品流通市场监管,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对各个粮食作物和贮备单位,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在6个层面进行具体的工作标准。一是进一步整理综合执法岗位职责;二是创建部门协作融洽工作机制;三是进行执法监督;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布”管控;五是创建案子移交体制;六是信息内容通告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