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园区管委食品卫生安全联合会公司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农委会):
现将《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大家,请联系实际贯彻实行。
2021年9月24日
河南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管理条例(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评定的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管理方法推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案。
第二章 管理方式
第二条 定期考核
由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机构进行,采用书面形式复核和实地审查紧密结合的方法,依照取名時间顺序推动,与此同时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和首要农副产品产品质量水准检测,每三年時间遮盖所有国家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
第三条 动态管理
(一)我省统一机构,各直辖市农业产品产品质量领导组机构进行双向查验(安全性市互相进行双向查验),书面形式考评复核与平时督导检查紧密结合,每一年进行一次,依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执行,交叉式查验結果报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
(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会与市直相关部门对祖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包含当初参与交叉式检验的区县)推行经常性任意抽样检查,以当场现场评定为主导。查验中发觉突显问題的,期限整顿,整顿问题由地市级农业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机构审查后报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
(三)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应不断推进建立工作中,推进建立成效,提高建立品质,填补业务薄弱点,每本年度进行自纠自查自我评价,并向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部门递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关键涉及以下几点:
1.党政同责与政府部门加强属地义务状况;
2.监督机构依规执行管控岗位职责状况;
3.管辖区内农业产品产品质量总体情况;
4.生产制造经营主体标准生产运营个人行为状况;
5.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处理对策。
(四)依照地区就远原则,采用分块结队的方法,由本省国家级别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对邻近地区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进行建立工作对口具体指导,三年内保证全覆盖。
第三章 結果应用
第四条 考评管理方法結果分出色,达标,不过关。评定标准依据《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考核办法》明确。点评总得分以要求达标得分为标准,高于标准得分5-10分成出色,0-5分成达标,标准得分下列为不过关。
第五条 在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中,考评出色,达标的,保存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头衔。三年内我省综合性评定得分总计排行靠前的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市,区)优先选择强烈推荐为国家级别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建立企业,直辖市管辖县(市,区)加权平均分值排行做为强烈推荐我国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市建立标准的关键根据。
考评不过关的期限整顿,整顿时限最多3个月。县(市,区)市人民政府按时机构整顿,对存有问题整改及时后,向地市级农业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部门递交整顿状况及有关证明文件。地市级审查后立即报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较多及整改方案不详细的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机构当场核查。
对农业产品质量控制工作中发生比较严重下滑的,有重要项不符合我国和我国考核细则规定的或点评結果排行后三位的,按照省委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相关要求,由省农业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严格按照报省委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公司办公室机构提醒谈话县(市,区)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并通知其所属直辖市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省农业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联合相关部门请示省人民政府食安委撤消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头衔:
(一)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中发觉突显问題,整顿后并未做到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规范规定的;
(二)在我国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环节中,发觉具有徇私舞弊情况或比较严重阻挠一切正常作业的;
(三)产生比较大及之上农业产品产品质量紧急事件,或产生农业产品品质安全事故后故意隐瞒,虚报造成局势扩张,导致比较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对的生产产业基地农残检测职责减弱或缺少,完不了县级以上农业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下发的检验每日任务,对农业产品质量控制工作中导致比较严重危害,未作立即改正的;
(五)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因农业产品质量控制工作中持续2次以上的被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提醒谈话的;
(六)有其他应撤消头衔情况的。
对具备之上情况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七条所列撤消情况之一的国家级别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经省部级审批报农业农村部核准出文撤消其“我国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头衔。撤消县三年内不可再度申请办理,其配额保存在省内。
第七条 对撤消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的县(市,区),三年内不会再分配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财政资金及相关政策扶持。被撤消头衔满2年的县(市,区)依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经整顿健全后可再次提交建立验收申请,再度取名满三年后才可强烈推荐建立国家级别农业产品产品质量县。
第八条 在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中考评出色的,农业产品质量控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将优先选择给予相关财政资金和惠农政策适用。
第九条 推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考评管理方法与农业农村有关新项目和政策扶持挂勾。关键与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工程项目,追朔服务体系,当代农业产业园基本建设,品质监管和检验服务体系等新项目,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工作实绩考评,“菜篮”省长责任制考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评定等工作中挂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在做到要求达标标准得分之上的县(市,区),动态管理环节中看到的好工作经验,好作法及其进行我国和我国本年度关键工作成果突出者将做为加分项目。依据评定結果,在全市范畴每宣传推广一项加1分,最大不超过10分;人民群众满意率做到85%(含)之上,每提升1%加1分,最大不超过10分。加分项目独立测算,与根据“考核细则”三一部分评分一并组成总成绩参加我省排行。
第十一条 定期考核中国家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县的主要农副产品产品质量水准检测达标率评分测算方法:接纳国家或省部级产品质量检测,达标率做到98%(含)得基本分10分,自此高于的百分比立即乘于指数200做为大大加分,最大加4分;市,县二级进行监管抽样检验,问題发觉率百分比(须超过0.5%且追踪处理达成率做到100%)乘于指数200做为大大加分,最大得6分。监管抽样检验中,蔬菜水果,新鲜水果,食用菌菌种等商品抽样检验要保证禁止使用,禁限和基本化肥全覆盖,每一个试品检验新项目主要参数不少于10个;畜禽肉类食品,蛋类食品,奶制品检验新项目正常情况下保证全覆盖。
第十二条 国家级别和省部级水产品产品质量市管理方法按照本无法实行。
第十三条 本方式自下发生效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