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网讯 2021年11月3日泰国的食品类局提示出入口全球的食品类制造商留意我国最新政策 。我国中国海关总署(GACC)制订了新的食品类進口政策法规,并将于2022年一月1日起效。即是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国海关总署第2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规定海外食品生产公司在出入口到我国以前务必在GACC开展申请注册,并将设备分成2组:
1)强烈推荐申请注册:务必根据输出国政府(CA)申请注册的18类产品:肉与肉食品,猪肠衣,海产品,乳制品,即食燕窝与即食燕窝产品,蜂蜜产品,蛋与蔬菜制品,服用物质和燃料,裹皮面点,服用谷类,谷类制粉工业品和麦芽糖,冷藏和脱水蔬菜及其湿豆,调味品,干果与籽类,坚果,未蛋糕烘焙的咖啡生豆与可可果,特殊膳食食品类,保健品。依据之上不一样的食品类种类泰国的主管机构包含:农林局,渔业局,牧畜发展趋势司和食品类药监局。
2)自主申请注册:除这18类之外的别的食品类,自2021年11月1日,制造业企业需依据我国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9条立即向中国海关总署申请注册。
泰国的食品类药监局是特殊膳食食品类和保健品主管机构(CA)。
自2021年11月1日起,从2017年一月1日迄今有向我国出口历史时间,或最后一次出入口在2017年一月1日前,或无向我国出口历史时间的制造商。能够根据食品类药监局申请办理该类商品的申请注册。依据我国中国海关总署第 248 条第 8 条填写内容连着有关直接证据,根据电子邮箱将其发送到食品类局规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