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中,抽样检验餐饮食品59批号,不过关样本5批号;调味料102批号,不过关2批号;点心92批号,不过关2批号;水果罐头136批号,不过关1批号;酒水106批号,不过关1批号;奶制品129批号,不过关1批号;食用农产品444批号,不过关试品7批号;饮品131批号,不过关6批号。抽样检验豆类食品96批号,粮食作物制品190批号,肉食品143批号,蔬菜制品96批号,甘薯和油炸食品34批号,冷冻食品115批号,糖块产品94批号,均未查出超标试品。
我区已责令有关设区市销售市场监管单位依照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此次远程监控抽查开展食品类及有关企业依法办理。如发觉食品卫生安全违纪行为,请拨通热线电话“12315”开展举报或检举。专此通知。
2. 食品类抽样检验达标—20211101.xls
3. 一部分检测项目说明—20211101.doc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