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国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实行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文书格式文字给予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海关总署公示2018年第33号与此同时废除。
特此公告。
配件: 1.高級验证公司申请报告.doc
2.我国XX中国海关高級验证企业申请回执表.doc
3.高級验证企业资质.doc
4.我国XX中国海关未根据验证认定书.doc
5.我国XX中国海关高級验证公司核查通知单.doc
6.我国XX中国海关送达回证.doc
7.我国XX中国海关根据核查认定书.doc
8.我国XX中国海关未根据核查认定书.doc
9.我国XX中国海关失信黑名单公司评定通知单.doc
10.我国XX中国海关失信黑名单公司评定认定书.doc
11.信用修复申请报告.doc
12.我国XX中国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办理回执表.doc
13.我国XX中国海关准许信用修复认定书.doc
14.我国XX中国海关不予以信用修复认定书.doc
15.我国XX中国海关信用修复认定书.doc
16.我国XX中国海关中止管理方法对策认定书.doc
17.我国XX中国海关修复管理方法对策通知单.doc
中国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公示文章正文下载地址: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到法律法规文书格式文字的公示.doc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到法律法规文书格式文字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