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管理安监总局机构科学研究并普遍征询乳品行业建议,融合将要进行的奶制品产品质量提高行動,制订公布了《关于鼓励企业标注乳制品食用期限的公告》(下称《公告》)。
奶制品是备受众多顾客钟爱的食品类。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对焦广大群众关注的“放心消费,质量消費”难题,在广泛开展“我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社会实践活动中调研发觉,顾客体现一部分短保存期奶制品包裝上标明的生产制造日期不太好找,保存期期满日不太好算,非常容易导致消費不方便,造成三无食品,造成 食材消耗。
本次《公告》明文规定,奶制品制造业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在制造的奶制品包裝上各种生产制造日期,保存期,激励奶制品制造业企业首先在需冷冻储存的鲜牛奶,酸牛奶等短保存期奶制品上确立标明保存期的期满日,让顾客更直接地鉴别所买食品类什么时候到期。
《公告》强调,为减少企业成本,公司能够将文字描述內容提早印刷在包裝标识上,在工作过程中将实际日期印刷在包裝的明显部位。充分考虑不一样成分奶制品包裝尺寸不一样,公司可以选用“保存期至XXXX年XX月XX日”“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生产制造日期与保存期期满日见某点”等描述方法,既完成标明內容最易读,又保证包装设计简约。
有关报导:市场监督质检总局有关激励公司标明奶制品服用限期的公示(2021年第 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