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食品安全法》以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标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管理方法,融合国际性对菌苗(菌种)归类和取名的调节,对2个名册开展了梳理升级,并根据新食品原料评估会决议。现公布征询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将信息反馈至我核心,贷款逾期将未经解决。
配件为《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征询建议內容及有关讲解原材料,请自主离线阅读。若有建议或提议,请意见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菌苗名册升级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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