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添加剂网讯 2021年10月27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品药品署公布卫授药字第一101902415号公示,调整「海产品中挥发物盐激发态氮之检测方式 」,并自当日起效。 详细信息见配件: 卫授药字第一101902415号配件(调整总表明及调整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