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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擦亮双眼,谨防“变味”鹅肝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27 10:46:13 关注: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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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鹅肝因其充实的美味和美味的口感,一直以来倍受青睐,价钱也颇丰。但是有某些店家,出自于控制成本牟取权益等领域的考虑到,假冒伪劣,真假难辨用鸡肝等别的相对性便宜的原料假冒法国鹅肝市场销售,损害消费者权利。
  案件介绍
  2021年6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在对城区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时,发觉某餐饮服务公司在该店铺菜单栏中有“独门法国鹅肝”菜肴,价钱较划算,接着在该店铺餐厅厨房冰柜内查见已拆开备用的“香蜜沉沉肝”1袋,食品类成分表中并没有查见有法国鹅肝成份。
  核查,该香蜜沉沉肝即是制做“独门法国鹅肝”菜肴的原料,系被告方从某电子商务处购置,其关键调料为鸡肝,食盐,鸡精等,因而,消费者品尝到的“独门法国鹅肝”实则鸡肝,并无法国鹅肝成份。
  法律法规剖析
  “独门法国鹅肝”从菜肴名字看,该菜肴为法国鹅肝毫无疑问,顾客点餐也是对着在其中的“法国鹅肝”来的。而店家却以“鸡肝”替代“法国鹅肝”,以便宜食物替代价格昂贵原材料,以鲜艳名字遮盖虚报客观事实,对顾客非常容易导致蒙骗,欺诈。
  被告方的以上个人行为组成了让人误会的商务宣传策划,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人向顾客接受相关产品或是业务的品质,特性,主要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内容,理应真正,全方位,不可作虚报和让人误会的宣传策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人不可对其产品的特性,作用,品质,市场销售情况,用户反馈,曾获殊荣等作虚报和让人误会的商务宣传策划,蒙骗,欺诈顾客”的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经营人有下面行为之一,除承当一定的法律责任外,别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对惩罚行政机关和惩罚方法有明文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实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未作要求的,由工商局管理方法单位和其它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能够随着剧情单处或是处以警示,收走非法所得,惩处非法所得一倍之上十倍下列的处罚,沒有非法所得的,惩处五十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勒令停产整顿,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六)对产品或是服务项目作虚报和让人误会的推广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人违背此方法第八条要求对其产品作虚报和让人误会的商务宣传策划,或是根据安排宝贝降权等方法协助其它经营人开展欺诈和让人误会的商务营销的,由监管单位勒令暂停违纪行为,处二十万元之上一百万元以上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一百万元之上二百万余元以内的处罚,能够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要求,勒令被告方整顿,并做出处罚的行政许可。
  案发前,被告方早已开始售卖该菜肴并将此菜肴从菜单栏中删掉。
  温馨提醒
  顾客能够从外型,口味,价钱,成份等层面区别法国鹅肝与鸡肝。外型上,法国鹅肝显著偏大,一个完全的法国鹅肝净重大概在700克之上,鸡肝的含量则在450-600克上下。法国鹅肝是含有浅粉色的象牙白,淡橙黄色或淡青淡黄色,而鸡肝则偏棕黄色。口味上,法国鹅肝细腻细密,植物油脂丰富多彩,入口就化,鸡肝的味道比不上法国鹅肝鲜嫩精美,较为浓厚的口味中包含一些土腥气息。价钱上,法国鹅肝的价钱是鸡肝3倍上下。
  日常消費中,顾客可根据消保法的要求,充分行使自主权,规定公司出示证实产品的主要成分,拿货来源于等的存留材料开展检查。切记“先认证,再消費”,并保留好消费凭证材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与此同时,全力提倡各餐饮服务企业贯彻落实监督责任,依规诚信为本,一同确保维护保养顾客权益。
  供稿: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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