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对景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装备;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重大信息报告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强化各环节监管。把好食品许可关,全年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4445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2770户、餐饮服务经营1622户、单位食堂53户。加快推进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共审核发放《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42家、《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1703家。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累计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3158家,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重大活动期间共开展食品安全保障29次、监督保障158餐次、就餐保障33769人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共有118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入云南食品安全监管网。深入实施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实施,共有2340余家食品经营户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及时处理食品类举报投诉,共处理194起,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办结率100%。
抓实专项整治。开展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无证白酒小作坊280户次、散装白酒经营单位1097户次,下架无检测报告散装白酒1883公斤,监督抽检白酒380批次。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整治,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336户次,查获问题普洱茶310.35公斤,立案查处普洱茶案件43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77家次,抽检校园及周边食品49批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3人次,责令学校食堂整改8家,立案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案件10件。狠抓食品违法案件查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45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5起,罚没款138.69万元。
加大防范力度,注重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食品股、分局(所)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开展拉网式流动快检,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自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性抽检。完善食品检测网络,拓展监督检测范围。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33批次,抽检合格率96.78%;组织快检5000余批次,实现监督检测全覆盖、无盲区。注重安全监测结果运用,通过政务网、电子显示屏,发布食品抽检公示信息52期,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质量。抓好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依法办结不合格食品案件20起。加大涉私无主货物的查处力度,共受理打私办移交无主货物案件159起,立案查处58起,销毁外文包装饮料1.24万件、变质棕榈油1454瓶(桶)、假茅台酒77件、百货8197件,销毁的商品货值达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