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1月1日讯,有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保障合肥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近期,该局公布三期食品抽检不合格通告,共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等问题。
安徽省福满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三鲜、精制细末和香辣雪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金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燕麦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东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原味豆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丰县润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润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蓝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蓝泉优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蓝氏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皖健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宇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肉松蛋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