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晋江市产业生态圈已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性地域,经科学研究,决策自2021年10月8日起修复审理需当场审核的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实际通告如下所示:
1.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在9月17日至10月7日期内到期的,公司应该在2021年12月6日前提交申请。
2.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在10月8日至11月30日期内到期的,公司应该在许可证书有效期限期满生效日2个月内提交申请;在其中有效期限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内期满且在前述時间内提交申请的,申请者可独立挑选按“持续”或“新办”审理。
3. 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在12月1日起期满的,按现行标准政策法规要求办理持续。
4、市局于9月17日公布的《关于暂停受理需现场核查的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通告》终止执行。
专此通知。
晋江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