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安全性“四个最严”专项整治至今,青岛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秉持着“惩罚是最强有力的管控、曝出是最强有力的威慑”核心理念,强化食品药物安全管理,严格从重从快依法查处违规案子。现将下列案子集中化向社會开展曝出。
1. 青岛市春和满缘餐饮经营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主题活动案:被告方青岛市春和满缘餐饮经营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被告方的方式组成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主题活动的违纪行为。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在勒令被告方马上终止违纪行为的与此同时,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收走非法所得805.两元;2、处罚RMB5000元。
2.李沧区刘红莲饭馆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主题活动案:被告方李沧区刘红莲饭馆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被告方的方式组成根据互联网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超批准经营范围范畴从业食品经营主题活动的违纪行为。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在勒令被告方马上终止违纪行为的与此同时,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收走非法所得166.8元;2、处罚RMB5000元。
3李沧区兴盛果源水果店经营农残成分超出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限定的食物及其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规定创建并遵循拿货检验纪录案:被告方李沧区兴盛果源水果超市市场销售的香蕉苹果经抽样检查,啶虫脒不符GB2763-2019规定,检测结果为“不过关”。被告方的方式组成运营农残成分超出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限定的食品类的违纪行为;另,被告方在购置香蕉苹果时沒有充足执行拿货检查责任,没法保证充分的证明证实被抽样检验批号的香蕉苹果的拿货来源于的个人行为,组成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规定创建并遵循拿货检验纪录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在勒令李沧区兴盛果源水果超市纠正违纪行为的与此同时,对被告方作下行政许可:1、警示;2、处罚5000元整;3、收走非法所得1360.9元。
4.李沧区沧口拾起經典火锅加盟店拿货时未检查食品许可证和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物及市场销售侵害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被告方李沧区沧口拾起經典火锅加盟店拿货时未检查食品许可证和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物及市场销售侵害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同榜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三条及一百九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警示;2、处罚2900零元;3、收走非法所得64元。
5.李沧区顺从宏通源酒水批发商场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物及市场销售侵害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被告方李沧区顺从宏通源酒水批发商场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物及市场销售侵害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同榜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三条及一百九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警示;2、处罚2900零元;3、收走非法所得64元;4、收走12瓶牛栏山陈酿纯粮酒。
6. 青岛市晨旭食品类公司生产制造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类案:被告方生产制造的白糖经检测颜色值新项目不符其标识标明的GB/T 317-2018中质量等级为一级的规定,被告方的方式组成了生产制造标识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类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要求,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处罚RMB400零元;2.收走非法所得200元。
7. 李沧区中防商业街凯凯老大护肤品店运营无简体中文标识的护肤品案:被告方运营的韩国进口化化妆产品“독도토너1025”、“독도로션1025”,包装设计上无简体中文标识,被告方的方式组成了生产运营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护肤品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 ,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药监规〔2020〕6号}—编号3的要求,在勒令被告方纠正违纪行为的与此同时,对被告方作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收走“독도토너1025”、“독도로션1025”(各一瓶);2.收走非法所得7二十元;3.处罚RMB400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