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据越通社报导,越南地区物资贸易部刚公布第2217号通告,对原产地于中国和印尼的一部分鸡精商品(编号2922.42.20)执行反倾销调查,实例编码为 AR01.AD09。
先前,2020年7月22日,物资贸易部公布相关对原产地于中国和印尼的一部分鸡精商品宣布征缴反倾销的第一933号通告。
依据世贸组织(WTO)和《对外贸易管理法》,供应进口商品有可能对我国行业导致明显危害。
依据《对外贸易管理法》的要求,自反补贴对策宣布执行生效日一年后,相关被告方有权利递交反补贴对策复核申请办理。
为保证 涉案人员有关方的权益,貿易防御力局提议相关机构和本人与调研行政机关相互配合,递交有关建议、信息内容与材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