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酸钠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丙酸钠:WHO/FAO规定:允许添加量为3g/kg(单用或与山梨酸合用)。
(2)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920-86)规定:丙酸钠可用于糕点,zui大使用量为2.5g/kg;用于杨梅罐头加工工艺,为50.0g/kg(均以丙酸计)。用于杨梅罐头加工时,作用百分之3~百分之5的水溶液,加工前须洗净。
(3)丙酸钠日本、美国规定:用于面包和西式糕点,每公斤添加2.5g以下。丙酸钠主要用于甜食。如果在面包中使用丙酸钠,酵母的活力就减弱,面团起发就稍差一些(其余参照丙酸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