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世界动物国际卫生组织(OIE)通告,蒙古族东方省(Dornod)的3家大农场于8月21日至8月27日产生牛结甲皮肤疾病,这也是蒙古族初次产生牛结甲皮肤疾病肺炎疫情。为保障在我国养殖业安全性,避免 肺炎疫情传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公示如下所示:
一、严禁立即或间接性从蒙古族键入牛以及相关产品(来源于牛没经生产加工或是虽经生产加工但仍有可能散播疫情的商品)。
二、严禁收寄或带上来源于蒙古族的牛以及商品入关。一经发现,一律作退还或消毁解决。
三、在入境船只、航天器、道路汽车和铁路线火车等运载工具上,如发觉有来源于蒙古族的牛以及商品,一律作保存解决,且在中国地区滞留或是运作期内,没经中国海关批准,不可启封使用。其废料、潲水等,一律在中国海关的监管下开展无害化,不可私自抛下。运载工具上如发觉牛结甲皮肤疾病肺炎疫情,严苛依规对环境污染或很有可能环境污染地区监管执行防疫消毒解决。
四、对边防站等单位捕获的非法入境的来源于蒙古族的牛以及商品,一律在中国海关的监管下做消毁解决。
五、凡违背以上要求者,由中国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条例全文相关規定解决。
六、各中国海关、各个小动物疫情防止操纵组织及小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要各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密切配合,搞好检验检疫、疫防和监督工作。
本通告自公布生效日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26日
公示下载地址:
中国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有关避免 蒙古牛结甲皮肤疾病传到在我国的公示.doc
中国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有关避免 蒙古牛结甲皮肤疾病传到在我国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