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尔滨各个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对焦民生领域基层反映明显、网络舆论关心的明显难题,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霉变红肠、“医仙”“灵丹妙药”等虚假宣传、翻修“黑气罐”及不法应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类中加上药物、侵犯商标权等状况,查处了一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特性极端的违规案子。现将一部分食品类典型性案子发布如下所示:
实例一:宾县宾夕法尼亚某商场萝卜咸菜专卖店市场销售不符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红肠案
2021年6月20日,宾县市场监督管理抽样检验发觉宾夕法尼亚某萝卜咸菜专卖店市场销售哈尔滨市口味红肠品质不过关(2021年3月3日生产制造)。核查,被告方阐述该批红肠交货后储存于暖气片旁(供暖期),红肠规定储存溫度为0℃-15℃,储存溫度显著高过具体规定,储存溫度导致红肠霉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决策对被告方做出收走非法所得105.80元,收走哈尔滨市口味红肠14袋,处罚5万余元的行政许可。
实例二:黑龙江某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加上药物的食品类案
2021年7月1日,哈尔滨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松北区综合执法总队、松北公安局食药环中队进行协同查验时,发觉黑龙江某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声称有疾病治疗实际效果和性保健品作用的食品类,稽查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以上设备执行了扣留的行政部门强制执行措施,并于当天开展了抽样检验,经检测其经营管理的食物中加入了药物他达那非。核查,被告方不能给予运营以上设备的购料商资质证书、商品的生产制造公司资质、商品达标证明材料、拿货检验纪录、购入纪录及市场销售纪录。稽查人员在其仓库及住房中发觉用以售销的因涉嫌加上药品的食品类总共9个种类951盒(瓶),金额额度2余万元,以上商品经检测均加入了药物他达那非。被告方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组成了因涉嫌运营加上药物的食品类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相关要求,哈尔滨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4日将此案移交松北公安局食药环中队,已经对2名嫌疑人开展拘捕,案子已经进一步诉讼中。
实例五:宾县某葡萄酒经销处市场销售侵害百威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2021年1月31日,宾县市场监督管理收到佳木斯市某公司检举宾县某葡萄酒经销处运营的百威啤酒为侵害百威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核查,被告方不可以给予供应方资质证书、税票、购料凭据,经商标logo持有者授权委托人评定,以上204箱百威啤酒为侵害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被告方的以上个人行为违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要求,对被告方做出收走侵权行为的百威啤酒204箱,处罚1.8万余元的行政许可 。
实例六:南岗区某冷冻食品店市场销售不过关生猪肉案
2021年4月20日,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对人与创新销售市场某冷冻食品店售卖的生猪肉开展抽样检查,检测结果为不过关。核查,被告方在销售市场小摊贩处购入10kg生猪肉,交易方式中未索取和储存该涉案人员肉制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有关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要求,决策对受害人给与警示,处以处罚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