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浙江疫情防控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注重从10月1日起,针对已在外省或港口阶段消毒杀菌(或检验)的国外进口冷链运输食品类,一律运到我国集中化管控仓(或技术专业抗体检测站)再开展1次抗体检测,結果为呈阴性的即可编码发售市场销售。
《通知》规定,全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监管工作中,果断把好根源关、标准“三证一码”、加强关键企业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违规操作增加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幅度,催促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经营人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与此同时,依据省疫情防控冷链物流食品类物防领导小组先前发布的《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专业核酸检测站工作操作指南》,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总流量比较大的设区市将创建技术专业抗体检测站,在保证达到抗体检测和保护性全方位消毒杀菌必须的条件下,提升运作高效率,减少经营人等待的时间。
监管升級后,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生产经营者必须留意什么事宜?赶紧来跟大家瞧瞧吧!
有关进一步升級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监管的公示
依据浙江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疫情防控作业领导组公司办公室文档规定,为有效用对我国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监管工作上的新改变新难题,进一步升級防控措施,保证“全可控 无忽略”,坚决杜绝“物传承”事情产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所示。
01
10月1日起,针对已获得外省或港口阶段规范性消毒杀菌证实和抗体检测证实的国外进口冷链运输食品类,一律运到我国集中化管控仓(或技术专业抗体检测站)再开展1次抗体检测,結果为呈阴性的即可赋“冷链物流食品类溯源码”发售市场销售。针对10月1日前编码的总量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参考原规范开展监管。
02
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企业经营者应提早2天,根据PC端、浙里办APP、支付宝钱包,登陆“浙冷链物流”,点一下“上报申请”开展集中化管控仓或技术专业抗体检测站预定。
03
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经营者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追溯监督责任,不可出入库、购置、存储、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和应用沒有“三证一码”的国外进口冷链运输食品类。
04
首发站经营人应该严格遵守进库编码要求,出入库时按照具体出入库总数解包扫二维码出入库。
05
各种批發经营者混合销售零售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卖货备案规章制度,务必规定顾客扫二维码备案或自主扫二维码出入库,保证进销存数据信息一致“浙冷链物流”系统软件出入货品总数均衡,进一步保证每一笔货品动向可追。
06
远销省外的商品,理应详细标准入录有关数据信息,并提示外省工作单位立即在本地监管平台上确定该买卖,“浙冷链物流”系统软件同歩将省界运转信息内容汇报国家平台,用以跨地区追朔。
07
对发觉生产运营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未扫二维码编码等违纪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惩罚;对违法运营涉疫進口冷链运输食品类个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来源于 | 浙江疫情防控冷链物流食品类物防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