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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十九批)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27 16:45:15 关注: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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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蓬莱区港福渔家餐馆购置集中化餐具消毒未检查、存留厨具饮具集中化消毒服务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消毒杀菌达标证实案
  2021年7月20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港福渔家餐馆当场查验时,当场无法给予出厨具制造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消毒杀菌达标证明材料。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兆强超市采购食品类时未检查供应者的许可证书明和达标证明材料案
  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兆强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当场未给予出供应方企业营业执照和该食物的达标证明文件。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勒令被告方创建并实行拿货检验纪录,储存有关证明材料,并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琳宝商场因涉嫌购置食物时未检查供应方资质证书案
  2021年7月23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琳宝商场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无法给予出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石页小磨香油店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案
  2021年7月28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石页小磨香油店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购置的太太乐鸡精无法给予出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和商品达标证明材料。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勒令其纠正违纪行为,并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刘家沟镇盼胜果蔬超市因涉嫌拿货时未检查许可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案
  2021年7月29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刘家沟镇盼胜果蔬超市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无法给予出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和商品达标证明材料。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登州韩田牛尾汤馆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登州爱品客西式糕点屋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因涉嫌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登州大树家常菜馆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登州大树家常菜馆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因涉嫌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火之道快餐厅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火之道快餐厅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因涉嫌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登州玉霞餐馆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登州玉霞餐馆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因涉嫌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登州自振快餐厅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登州自振快餐厅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因涉嫌分配未获得健康证书的员工从业触碰立即进口食物的工作中,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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