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9年10月11日讯,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9年第15期)。据通告,2019年7-9月份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区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66批次,65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米粉制品、生湿面制品、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
流通环节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
流通环节米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流通环节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餐饮环节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小波面馆抽检的湿面,不合格项目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或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均是食品工业中十分常用的食品添加剂,通常作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有防止食品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各类食品中可使用的防腐剂种类和限量有明确要求,并规定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得大于1。
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