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铁饭是钢,食品卫生安全是最主要的生命安全确保,为守好这道安全性防御,近日,江西吉安吉州区人民法院准许实行了一起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的行政部门非诉案件。
2019年10月13日,江西吉安吉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12315顾客投诉电话,体现吉州区排水沟前农贸市场内某商家市场销售的酸豇豆有蛆,稽查人员立即前去被举报者店内审查,发觉店内市场销售的生蛆酸豇豆一共净重6KG,市场销售了0.31KG,盈利1元。次日,吉州区市场监管局又收到顾客检举,该店面仍在市场销售三无食品。稽查人员上门服务审查发觉店内市场销售的某知名品牌生日蛋糕早已到期,市场销售额度15.9元,盈利3元。
另查清,该店铺于2019年1月2日申请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2019年1月27日开张,至事发一直未获得食品经营批准从业食品经营,时间长达八个半月,食品经营金额额度12000元,盈利1000元。
吉州区市监督站觉得,该店家未获得食品经营批准运营长虫、三无食品的个人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遂做出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收走非法所得1004元,收走长虫酸豇豆、到期生日蛋糕,对被告方未获得食品类许可证运营长虫、三无食品的个人行为惩处156000元处罚。
因该店家在法定时限内未执行处理决定,吉州区市场监管局遂向吉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核觉得,申请执行人具备对主管机关内食品生产生产经营执行监管的法律规定岗位职责,其做出的处罚通知书评定证据确凿、直接证据的确充足、程序流程合理合法,申请执行人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罚缴157004元合乎法律法规,准许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