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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标准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26 09:43:27 关注: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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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甜菊糖苷
英文名称 steviol glycosides
CNS号 19.008
INS号 960
功能 甜味剂
备注

甜菊糖苷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1.03 调制乳 0.18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01.02.02 风味发酵乳 0.2 以甜菊醇当量计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0.5 03.04食用冰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
03.01 冰淇淋、雪糕类 0.5 03.04食用冰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
03.02 0.5 03.04食用冰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0.5 03.04食用冰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
03.05 其他冷冻饮品 0.5 03.04食用冰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4 水果罐头 0.27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04.01.02.05 果酱(罐头除外) 0.22 罐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04.01.02.08 蜜饯凉果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8.01 蜜饯类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8.02 凉果类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8.03 果脯类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8.04 话化类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1.02.08.05 果糕类 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0.2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4.02.02.06 发酵蔬菜制品 0.20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4.04.01.05 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0.09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 1.0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5.02.01.01 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1.0 以甜菊醇当量计
04.05.02.01.02 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1.0 以甜菊醇当量计
05.01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 0.8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5.01.01 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 0.8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5.01.02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 0.8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5.01.03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 0.8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5.02 糖果 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05.02.01 胶基糖果 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06.04.02.01 杂粮罐头 0.17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17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07.02 糕点 0.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7.02.01 中式糕点(月饼除外) 0.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7.02.02 西式糕点 0.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7.02.03 月饼 0.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 0.33 以甜菊醇当量计
07.03 饼干 0.4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7.03.01 夹心及装饰类饼干 0.4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7.03.02 威化饼干 0.4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7.03.03 蛋卷 0.4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07.03.04 其他饼干 0.43 以甜菊醇当量计
2020年6月2日由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增补
11.04 餐桌甜味料 0.05 g/份 以甜菊醇当量计
11.05 调味糖浆 0.91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11.05.01 水果调味糖浆 0.91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11.05.02 其他调味糖浆 0.91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12.0 调味品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2 鲜味剂和助鲜剂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3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3.01 酿造食醋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3.02 配制食醋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4 酱油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4.01 酿造酱油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4.02 配制酱油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5 酱及酱制品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5.01 酿造酱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5.02 配制酱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6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7 料酒及制品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08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1 固体复合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1.01 固体汤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1.02 鸡精、鸡粉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1.03 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2.01 蛋黄酱、沙拉酱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2.02 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2.03 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2.04 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3.01 浓缩汤(罐装、瓶装)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3.02 肉汤、骨汤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3.03 调味清汁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0.03.04 蚝油、虾油、鱼露等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2.11 其他调味料 0.35 以甜菊醇当量计
14.0 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2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2.03 果蔬汁(浆)类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 蛋白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 含乳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1 发酵型含乳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2 配制型含乳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3 复合蛋白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4 其他蛋白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 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1 可乐型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2 其他型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 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1 茶(类)饮料类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2 咖啡(类)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3 植物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 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1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 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3 速溶咖啡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 其他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1 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1.01 乳酸菌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2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3 复合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4 其他蛋白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1 果蔬粉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2 果蔬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3 茶类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4 植物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5 风味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5.01 果味风味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6 特殊用途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 固体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01 可乐型固体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02 其他型固体碳酸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8 麦芽汁发酵的非酒精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9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固体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7 特殊用途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8 风味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9 其他类饮料 0.2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甜菊醇当量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 0.21 以甜菊醇当量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16.01 果冻 0.5 以甜菊醇当量计,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
16.02.02 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类) 10.0 以甜菊醇当量计
16.06 膨化食品 0.17 以甜菊醇当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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