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 |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 |
---|---|
英文名称 | sulfur dioxide, potassium metabisulphite, sodium metabisulphite, sodium sulfite, sodium hydrogen sulfite, sodium hyposulfite |
CNS号 | 05.001,05.002,05.003,05.004,05.005,05.006 |
INS号 | 220,224,223,221,222 ,— |
功能 |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
备注 |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04.01.01.02 |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2 | 水果干类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5 | 果酱 | 0.1 | 仅限亚硫酸钠作护色剂、抗氧化剂使用,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11月17日由关于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6年第14号)增补。 |
04.01.02.08 | 蜜饯凉果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8.01 | 蜜饯类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8.02 | 凉果类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8.03 | 果脯类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8.04 | 话化类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1.02.08.05 | 果糕类 | 0.3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2.02.02 | 干制蔬菜 | 0.2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2.02.02 | 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 | 0.4 | 仅限脱水马铃薯。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2.02.03 | 腌渍的蔬菜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2.02.04 | 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 | 0.05 | 仅限竹笋、酸菜。 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护色剂、抗氧化剂时,扩大使用范围到04.02.02.04蔬菜罐头。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2.02.04 | 蔬菜罐头(仅限银条菜) | 0.2 | 仅限银条菜。 2017年2月28日由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1号)增补: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时,扩大使用范围到04.02.02.04蔬菜罐头(仅限银条菜)。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3.02.02 | 干制食用菌和藻类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3.02.04 | 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 | 0.05 | 仅限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4.01.04 | 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 0.2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4.05.02.03 | 坚果与籽类罐头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 |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1 |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1.01 | 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1.02 |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1.03 |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2 | 糖果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2.01 | 胶基糖果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2.02 |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3 | 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5.04 | 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6.03.02.01 |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炖皮、烧麦皮)(仅限拉面) | 0.05 | 仅限拉面。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6.05.01 | 食用淀粉 | 0.03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6.08 | 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 | 0.05 | 仅限风味派。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7.03 | 饼干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7.03.01 | 夹心及装饰类饼干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7.03.02 | 威化饼干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7.03.03 | 蛋卷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7.03.04 | 其他饼干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09.01 | 鲜水产(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 0.1 |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
09.02 | 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 0.1 |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
09.02.01 | 冷冻水产品 | 0.1 |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
09.02.02 | 冷冻挂桨制品 | 0.1 |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
09.02.03 |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 | 0.1 |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
11.01.01 | 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1.01.02 | 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冰片糖、原糖、果糖(蔗糖来源)、糖蜜、部分转化糖、槭树糖浆等] | 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1.02 | 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 | 0.04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1.05 | 调味糖浆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1.05.01 | 水果调味糖浆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1.05.02 | 其他调味糖浆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2.10.02 |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2.10.02.01 | 蛋黄酱、沙拉酱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2.10.02.02 | 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2.10.02.03 | 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2.10.02.04 | 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4.02.01 | 果蔬汁(浆)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
14.02.03 | 果蔬汁(浆)类饮料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
15.02 | 配制酒 | 0.25 g/L | 仅限焦亚硫酸钾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
15.03.01 | 葡萄酒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1.01 | 无汽葡萄酒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1.02 | 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1.03 | 调香葡萄酒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1.04 | 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等)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3 | 果酒 | 0.25 g/L |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15.03.05 | 啤酒和麦芽饮料 | 0.01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来源于相应液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
14.06.04.01 | 果蔬粉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果蔬汁(浆) |
14.06.04.02 | 果蔬固体饮料 | 0.05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果蔬汁(浆)类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