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对焦广大群众最在意的民生领域“灵丹妙药”“神食”“二次收费”“假冒伪劣产品”等关键难题,强稽查、保安全,布署进行了2021民生领域案子查处“铁拳”行動,查处了一批伤害大、危害极端的违规案子,进一步保证了众多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性,专项整治得到了显著成果。现发布第三批经典案例。食品行业实例如下所示:
3.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郴州市北湖区某食品类贸易商行虚假广告案
2021年4月27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据民众检举对郴州市北湖区某食品类贸易商行开展了实地查验。核查,被告方自2021年4月至今,根据派发豆面、植物油等礼物吸引住中老年到其经营地内参加会议,以会议营销方式推销产品“天灿牌维生素E加硒胶囊”和“芝能牌野生灵芝高丽参胶襄”二种保健品,大会上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根据囗述解读、播放歌曲和PPT幻灯片的形式宣传策划养生健康专业知识和该二种保健品在疾病治疗层面的作用,宣称服食后大脑供血不足、心脏供血不足、椎间盘肩盘突显、血压高、癌病、心肌梗塞、美尼尔综合症、慢性肾衰等病症能获得大大提高,蒙骗和欺诈中老年人顾客选购应用以上二种保健品。截至依法查处之日,被告方已卖出“天灿牌维生素E加硒胶囊”3盒,“芝能牌野生灵芝高丽参胶襄”19盒,营业额为4736零元。
被告方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要求,融合其特性、剧情、社会发展危害性水平,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勒令被告方马上终止违纪行为,并给出了处罚10000零元的处理决定。
6.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宜章县某超市经营三无食品案
2021年3月16日,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在宜章县里田综合性销售市场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时,发觉某货架上放置的“伊达”牌厚肉扬梅9包(净重:125克/包,出厂日期2020年3月6日,保存期:12个月)已超出保存期。该批食品类共购入10包,已市场销售1包,超出保存期食品类金额数额为67.5元,因被告方未做销售台账,非法所得没法测算。
被告方运营超出保存期食品类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融合其特性、剧情、社会发展危害性水平,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对被告方做出如下所示行政许可:1、收走超出有效期的食品类;2、处罚2600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