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郑州食品添加剂网|河南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常年供应食品级食品添加剂!

全国服务热线 15003810456
您所在的位置: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七批)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23 16:24:29 关注: 0 次
标签: , , , , , ,

  烟台市蓬莱区百花蜂蜜店购置食物时未检查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类在出厂检测合格证书案
  2021年6月28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百花蜂蜜店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当场给予出不来供应方资质证书原材料、购入单据和产品合格证书明原材料。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大柳行镇源源连锁便利店购入食品类时未检查供应方许可证书和商品达标证明材料案
  2021年6月28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大柳行镇源源连锁便利店开展实地查验,被告方购置食品类未检查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档。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桂宸店铺未定时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自破案
  2021年6月28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桂宸店铺开展日常监督查验,当场未给予出安全性自纠自查原材料。被告方在运营时未进行安全性自纠自查,未创建安全性自纠自查规章制度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淼甜商场未定时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自破案
  2021年6月28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淼甜商场开展日常监督查验,当场未给予出安全性自纠自查原材料。被告方在运营时未进行安全性自纠自查,未创建安全性自纠自查规章制度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味多多的调味料店购置食物时未检查供应方资质证书案
  2021年6月24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味多多的调味料店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拿货时未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书。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金成粮油店购置食物时未检查供应方资质证书案
  2021年6月24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金成粮油店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拿货时未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书。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庆云百货超市购置食物时未检查供应方资质证书案
  2021年6月24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新港街道社区庆云百货超市开展日常监督查验,被告方拿货时未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书。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刘家沟镇志英饭庄未依照规定对厨具、饮具开展消毒杀菌案
  2021年6月29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刘家沟镇志英饭庄开展日常监督查验,当场有消毒碗柜消毒机,未运作,被告方无法给予消毒记录。被告方未按要求对厨具、饮具开展消毒杀菌的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蓬莱市刘家沟镇鸿浩酒店餐厅未依照规定对厨具、饮具开展消毒杀菌案
  2021年6月29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蓬莱市刘家沟镇鸿浩酒店餐厅开展实地查验,当场有消毒碗柜消毒机,未运作,被告方无法给予消毒记录。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烟台市蓬莱区老孙海产品餐馆未依照规定对厨具、饮具开展消毒杀菌案
  2021年6月24日,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老孙海产品餐馆开展实地查验,当场有消毒碗柜,消毒机未运作,被告方无法给予2021年的消毒记录。该情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蓬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要求,勒令被告方依照规定对厨具、饮具开展消毒杀菌,储存有关纪录文档,并给与本人警示的行政许可。

文章版权备注

文章版权归 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所有
文章链接:https://www.tsswhg.com/14715.html
未经授权,禁止任何站点镜像、采集、或复制本站内容,违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到底!
(function(){ var el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el.src = "https://lf1-cdn-tos.bytegoofy.com/goofy/ttzz/push.js?34cfd0b1d8f9f4f5e79eac435880aa65f93744b2e3029f816c57b79de106d2253d72cd14f8a76432df3935ab77ec54f830517b3cb210f7fd334f50ccb772134a"; el.id = "ttzz";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el, s); })(wind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