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纺布商品定性分析中,d值尤为重要,它是对化学纤维历经某类化学药品解决后损害的调整。
参考规范GB/T 2910.18—2009,75%盐酸法对羊毛绒的d值是0.985。参考规范FZ/T 01112—2012,苯甲酸/氯化镁法对羊毛绒的d值是1.00。36%硫酸法对羊毛绒的d值不确定性。本实验选择100%羊毛绒(规范贴衬),取10个平行面样,用36%硫酸解决,結果如表2所显示。
参考表2,在事后36%硫酸法解决试品时,默认设置36%硫酸对羊毛绒的d数值1.00。
依据上述3种方式测算4种化学纤维的配制,参考FZ/T 01026—2017规范中四成分定性分析计划方案3,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式中:P1为A化学纤维净干质量浓度(%);P2为B化学纤维净干质量浓度(%);P3为C化学纤维净干质量浓度(%);P4为D化学纤维净干质量浓度(%);m1为第一个试件溶前干品质(g);m2为第二个试件溶前干品质(g);r1为第一个试件历经第一种实验试剂融解B、C化学纤维后,不溶化学纤维干品质(g);r2为第二个试件历经第二种实验试剂融解A、B化学纤维后,不溶化学纤维干品质(g);r3为第二个试件历经第二、三种实验试剂融解A、B、C化学纤维后,不溶化学纤维干品质(g);d1为品质损害调整因素(第一个试件中,A化学纤维在第一种实验试剂中的产品质量损害);d2为品质损害调整因素(第一个试件中,D化学纤维在第一种实验试剂中的产品质量损害);d3为品质损害调整因素(第二个试件中,C化学纤维在第二种实验试剂中的产品质量损害);d4为品质损害调整因素(第一个试件中,D化学纤维在第二种实验试剂中的产品质量损害);d5为品质损害调整因素(第一个试件中,D化学纤维在第二、三种实验试剂中的产品质量损害)。
此测算流程中,A化学纤维为羊毛绒,B化学纤维为桑蚕丝面料,C化学纤维为黏纤,D化学纤维为聚酯纤维面料。
历经测算,5种配制的四成分混纺布物试品在三种办法的解决下,四成分的配例如表3所显示。
分析表3,因为前边提及,三种方式第二份试品全是用的同样的标值,因而测算后黏纤和聚酯纤维面料的数据全是一样的。大家主要剖析5种配制的羊毛绒历经三种方式解决后的标值。各自用三种方式得到的羊毛绒质量浓度与原混棉织物中羊毛绒质量浓度的误差平方根做为偏移,結果如表4所显示。
由表4得知三种方式相匹配的羊绒的偏移均值均值尺寸是:36%硫酸法<苯甲酸/氯化镁法<75%盐酸法。偏移越小,越贴近正室比,因而36%硫酸法要好于苯甲酸/氯化镁法和75%盐酸法。
(1)因为36%硫酸非常容易蒸发,在检验流程中,磨口三角烧瓶应当尽可能封闭式,不然检验全过程中能对实验数据信息造成危害。
(2)经实验认证,36%硫酸法对羊毛绒的d数值1.00。
(3)实验流程中发觉,在实际操作中,因为75%盐酸较为粘稠,在旋蒸全过程中非常艰难,从而造成 实验結果误差非常大;苯甲酸/氯化镁法处置后羊毛绒吸酸,澎涨较为严重,也会影响到检验結果。相非常这2种方式 ,36%硫酸法操控非常简单,实验数据信息也更为精确,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
总而言之,针对羊毛绒、桑蚕丝面料、黏纤和聚酯纤维面料四成分混纺布商品定量分析剖析,可以用次氯酸钠溶液融解羊毛绒和桑蚕丝面料,以后残余物再次用75%盐酸法融解;另一块试件用36%盐酸溶液除去黏纤和桑蚕丝面料,随后依照规范FZ/T 01026—2017计划方案3的公式计算,测算各成分化学纤维的净干质量浓度。